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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李伟明
职务:党组成员 副专员
    1959年5月1日出生于吉林省九台县,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林学院,1997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副专员。
    历任吉林省林业厅党组秘书、组织部副部长、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资源林政部部长、吉林森林工业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2002年被国家林业局任命为国家林业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副专员。
    多年来,一直从事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担任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资源林政部部长期间,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完成了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组织完成了二次吉林森工企业森林资源清查工作,组织完成了吉林森工企业森林资源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完成了吉林森工企业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组织制定了有关限额管理、林木采伐管理、调查设计、资源档案、林地管理等多项规章制度。撰写了《吉林省森林资源消长分析》、《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探讨》、《科学管理运用森林资源档案》等多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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